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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推荐(15)丨陈辉萍:《当代中国的国际投资法实践》

发布时间:2023-02-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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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责无旁贷。为弘扬中华法学学术精华、形成中华法学话语体系、增强中华法学国际影响力,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合作,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介绍“当代中国与国际经济法”英文专著系列项目。欢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和推荐优秀书稿,积极参与本专著系列项目,共襄“发出中国学术强音”之盛举。

 

一、作者简介

矢志不渝求公正 胆大心细解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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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萍教授

 

陈辉萍教授,199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行政理事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投资法、国际公法、国际争端解决等。

 

陈辉萍教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多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在国际知名出版社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个人英文专著一部。陈教授长期为我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提供投资协定方面的专家咨询意见和提交咨询报告,20132017年被联合国贸发会议聘为“国际投资协定解析”项目专家,是联合国贸发会议主编的刊物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Journal的审稿委员会成员,是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的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同时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人才计划项目。

 

二、著作简介

谋投资开拓机会 创机制展望未来

 

《当代中国的国际投资法实践》(Modern China's Practice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从国际投资条约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两个维度阐释我国的相关实践,其创作主要得益于陈辉萍教授长期参与和跟进我国的对外投资条约和争议解决实践。

 

陈辉萍教授所在的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投资法团队,在国际投资法领域的研究有着丰富的研究积淀,长期为我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对外缔结投资条约和解决国际投资争议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明显成效。陈辉萍教授有幸参与其中,见证了中国国际投资条约不断发展和走向成熟的过程,也见证了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投资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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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萍教授在第一届海丝国际法治高端论坛上讲话

 

关于中国在国际投资条约方面的实践,本专著探讨了从21世纪初开始,在全球国际投资条约面临转型时,中国从单一的资本输入大国向兼具资本输入与输出大国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中国与东盟、日本、韩国、美国及海峡两岸谈判签署投资协议面临的焦点问题、解决方案和条约特色。迄今,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约150个双边投资协定以及含有投资章节的自由贸易协定。在这众多投资协定中,中国与非洲国家之间的投资协定最具特色,但属于典型的南南合作型投资协定。“一带一路”倡议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对非洲国家的投资,但与此同时,中非投资协定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提升。

 

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面,我国牵扯其中的第一案是谢业深诉秘鲁案。截至2022731日,中国政府被外国投资者正式起诉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共有8起,我国投资者(包括在我国大陆、香港和澳门注册成立的外资企业)依据中国(包括香港)与他国签订的投资条约或投资者与外国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正式提起的国际投资仲裁(和调解)案件共有20起。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机制面临正当性危机,全球对投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本专著对ICSID仲裁庭肆意扩大管辖权和全球投资争议解决机制何去何从进行了深入的反思,陈辉萍教授由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此外,中国也积极参与全球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改革,出台了中国的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创新了国际投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机制,设立了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和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还成立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这些具有中国智慧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是对全球投资机制改革方案的贡献。

 

《当代中国的国际投资法实践》的主要特色是通过对我国长达20年的投资条约缔约实践的跟踪和剖析,体现中国投资条约从侧重保护作为投资东道国的立场,到较为平衡地兼顾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利益的整个过程。中国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方面的创新,也是尽量平衡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我国的海外投资者。

 

 

 

【本文原文刊登于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ex.cssn.cn/hqxx/gjgch/202211/t20221129_5567450.shtml,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重新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