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治理创新学院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专著推荐(9)|孔庆江:《国际投资规则演进中的中国外资法》

发布时间:2023-01-14 浏览次数:

9111A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责无旁贷。为弘扬中华法学学术精华、形成中华法学话语体系、增强中华法学国际影响力,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合作,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介绍“当代中国与国际经济法”英文专著系列项目。欢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和推荐优秀书稿,积极参与本专著系列项目,共襄“发出中国学术强音”之盛举。

 

一、作者简介

树人立学修师道,经世致用鸣国声

 

D577

孔庆江教授

 

孔庆江教授,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分别获得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国际经济法学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比较法学院联系会员(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 associate member)、英文学术刊物Chinese Journal of Global Governance(中国全球治理学刊)主编,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CGTN专栏作者等。

 

C7F5

孔庆江教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建院十周年图片展暨年度国际学术会议”

 

199610月至20029月期间,孔庆江教授分别在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英国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研究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等国际机构从事中国视野中的国际经济法的前沿学术探索。

 

孔庆江教授从事科研不辍,多年来在国外出版以英文发表的专著四部,涉及中国与WTO等重大议题;在《国际法和比较法季刊》《国际经济法学刊》《世界贸易学刊》等匿名评审的国际法学刊物和其他国际主流学术刊物发表英文撰写的论文50多篇。

 

二、著作简介

笃论高言观国际,于家为国求发展

 

《国际投资规则演进中的中国外资法》(Chinas Foreign Investment Law amid Evolvi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Rules)是孔庆江教授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委托,主持完成“新形势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研究”科研项目的成果。该研究项目于201610月开始,20186月结束,深入考察了中国外商投资制度的演变,比较了其他代表性国家的外商投资制度及其相关立法,并且讨论了在全面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如何完善中国的外商投资制度。为了满足研究项目的部分要求,草拟了外商投资法学者意见稿提交国家发改委进行审议。该著作中文版已于20195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1977E

孔庆江教授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解读》

 

随着全球化失去动力,全球经济治理格局转向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排他性重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在此背景下脱颖而出。以外商投资法为代表的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制定了鲜明且高标准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现了中国对全球化和高标准投资规则的坚定承诺。中国是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中国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对国际投资规则的演变可能产生重大的溢出效应和示范效应,中国外商投资制度也将成为国际投资者和国际律师关注的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19315日通过,此项新立法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原有的外商投资制度,有必要对其进行解释,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和更好地实施该法。因此,孔庆江教授决定写一本实用手册,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解读》(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reign Invest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该手册于20196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是此类手册的首创,广受欢迎。与此同时,中国商务出版社的一位编辑诚邀孔教授就该主题撰写一本更具学术性的著作,孔教授接受邀请,与两位青年学者合著了一本新书,以《外商投资法透视》(A Perspective of the Foreign Investment Law)命名出版。

 

6E86D

孔庆江教授著作《外商投资法透视》

 

新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实施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公平的市场环境。根据该法,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中国限制外资行业的范围大幅缩小,金融等敏感行业的开放水平大幅提高。外方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明确禁止利用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技术转让,外国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也能享受公平竞争和平等待遇。更重要的是,新外商投资法的通过不仅为外商在华投资提供了更好的营商环境,也为中国在与外商投资者谈判新的投资协定时要求对方开放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筹码。例如,在RCEP谈判期间,中国高层对市场准入的承诺为推动和引领谈判早日达成协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与其盟国正在不遗余力地通过排他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孤立中国。中国已申请加入CPTPP,但前景不明,中国在新一轮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中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因此,中国应充分利用该法设定的高标准,推进双边投资协定或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以确保中国在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中的权利甚至主导地位。

 



【本文原文刊登于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www.cssn.cn/gjgc/gjgc_jwzz/202211/t20221116_5564677.shtml,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重新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