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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推荐(4)| 韩秀丽:《国际投资法治理念下中国在非洲投资的法律保护与可持续性》

发布时间:2023-01-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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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责无旁贷。为弘扬中华法学学术精华、形成中华法学话语体系、增强中华法学国际影响力,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合作,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介绍“当代中国与国际经济法”英文专著系列项目。欢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和推荐优秀书稿,积极参与本专著系列项目,共襄“发出中国学术强音”之盛举。

 

一、作者简介 径行直遂不惧难,青云万里展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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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秀丽教授

 

韩秀丽,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一带一路研究院非洲研究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7月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及涉外海商事审判专家。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及涉外海商海事审判专家、商务部联合国贸法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曾在纽约大学法学院、德国马克斯普朗克Max Planck)比较公法及国际法研究所、南非斯坦陵布什大学、南非大学、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校做访问学者。

 

韩秀丽教授主要教学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投资与贸易)、国际私法(诉讼与仲裁)、非洲国际法等。她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一般、重点及重大专项课题以及司法部和教育部等科研项目,出版多部学术专著、译著,发表多篇中英文学术论文。

 

出于对国际法及非洲研究的浓厚兴趣,韩教授近十年来致力于探索专业知识与非洲区域国别研究的结合,努力使研究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现实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问题导向。为掌握中国海外投资的一手资料和了解现实中的真问题,她曾多次赴美国、德国、南非访学,并赴南非、赞比亚、肯尼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等非洲国家开展田野调查。

 

二、著作简介 在非投资促发展,国际法治安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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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秀丽教授英文专著《国际投资法治理念下中国在非洲投资的法律保护与可持续性》

 

《国际投资法治理念下中国在非洲投资的法律保护与可持续性》Legal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ility of Chinese Investments in Africa under the Concept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Rule of Law专著的目的是在国际投资法治的理念和框架下探索中国在非洲投资的保护和可持续性问题,以促进中国和非洲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投资者在参与非洲投资过程中面临着风险和挑战,这为保护中国投资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现实要求。此外,中国在非投资还需要克服一些可能对非洲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因此,本专著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在非投资,研究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保护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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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治理念下中国在非洲投资的法律保护与可持续性》

英文专著目录

 

这本专著系统考察了国际法治从理想到现实的发展,认为从辩证的角度看,需要进一步分析隐藏在国际法治结构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权力和权利在动态中适当平衡,权利和义务的高度统一和融合应是国际法治中重要且固有的内容。

 

韩秀丽教授认为,国际投资法治是一种显著的、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治,它可以限制东道国的规制权并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在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关系中,投资者享受的各种待遇和权利实际上就是对东道国权力的限制。此外,国际投资法治的发展方向是维护东道国为正当的国家安全、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行使规制权,并加重外国投资者的义务和责任,这是改善国际投资法治的结构性要求。

 

基于这些理论分析:

 

该专著研究与非洲投资相关的仲裁裁决,说明了非洲东道国受到限制和约束的措施,投资者对非洲东道国应遵守的义务,以提醒中国投资者注意这些措施以及应当承担的义务。当然,一些仲裁庭的裁决也显示了对非洲东道国的规制权以及投资者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该专著还根据国际投资法治结构,对非洲国家对内和对外的双边投资条约和区域投资协定进行了研究,考察了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对国际投资法治的积极态度和突出贡献,以及个别国家的抵制实践。

 

该专著具体分析了中非双边投资条约和唯一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毛里求斯FTA》)的法治结构,包括法治精神、限制和保留东道国权力、投资者责任条款的发展等方面。相比之下,这些条约反映的是更加平衡的国际投资法治。韩秀丽教授提出要正确认识中国在非洲投资的反新殖民主义性质,也要警惕避免掉入新殖民主义陷阱,强调要以国际投资法治理念为基础构建中非投资条约,正确认识和积极利用非洲区域一体化投资协定,在正确理念和原则指导下构建和实施中国规制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

 

该专著在对西方国际法治理论进行批判性吸收的基础上,也对国际投资法治的结构性要素进行了反思,认为西方国际法治理论片面强调功能上的国际法治,即限制公权力和保护私权利。受这种国际法治观的影响,现有国际投资法治也具有同样的缺陷。实际上,在当今国际社会的风险情势下,国家需要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而保留必要的权力,而私人为了享受权利也需要以承担必要的义务为前提。这种观点在国际投资法治的发展历史和现实中得到了印证。

 

该专著贯穿了国际投资法治理念,认为国际投资法治的发展方向是维护东道国为正当的国家安全、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行使规制权,并加重外国投资者的义务和责任,这是改善国际投资法治的结构性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强调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完善涉外法治体系、推动国际法治合作。在我国与非洲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法治方案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此专著的研究旨在从法治方面推进中国在非洲投资的保护和可持续性、促进非洲和中国的共同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中非共同繁荣。这本书的研究结论对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方向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国际投资法治理念下中国在非洲投资的法律保护与可持续性》的出版有助于拓展非洲法治这一学术研究领域,促进对构建和完善我国与非洲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对策的研究。专著将国际投资法治理论应用于非洲国家的具体情境,使传统的国际投资法研究具体化、个性化,也为非洲国别区域研究的体系完整性做出了贡献。

 

【本文原文刊登于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www.cssn.cn/gjgc/gjgc_jwzz/202211/t20221118_5564994.shtml,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重新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