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68年获法国汉纳大学学士学位。
1981至1982年赴美国乔治顿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工作履历:
1978年起,工作于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参与了起草中外合资企业法、经济特区条例等。
1982至1984年,任世界银行法律部法律顾问。
1984至1997年,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外资处副处长、外贸处处长、副司长、司长。参与起草中国的“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贸法”等法律;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还率中国代表团与外国谈判“投资保护协定”;担任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中国复关谈判法律顾问;参加制定与完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乌拉圭回合在日内瓦的最终谈判。
1987至1999年,被选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参与制订“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商事合同通则”等。期间, 还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 “电子商务合同指南”等.
1998至2004年,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湄公区域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联合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长等职。
2005年2月,担任西非开发银行董事。
2007年11月27日,当选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任期四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人民大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国际商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通晓英语,法语,有长期国际贸易、金融和投资法律的经验。
学术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包括《中国对外经贸法律与实务研析》,《中国涉外经济法律介绍》(英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