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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 Public good

发布时间:2019-08-10 浏览次数:

【定义】公共产品,亦称公共财货公共物品西方经济学用语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某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

 

【特征】

非竞争性:是指当一个人消费该商品时,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这种商品的效益。比如说,如果某人吃了蛋糕,另一个人就吃不了这个蛋糕,所以蛋糕就不具有非竞争性。换言之,蛋糕这种商品具有竞争性。又比如一个人看免费电视节目,并不会影响到另一人看该节目的权益,这种性质则称为非竞争性。

 

因此,同一个公共物品每增加一名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成本等于零。值得注意的是,生产一个新的公共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依然大于零。在免费电视节目的例子中,我们能没有成本地增加收看的人,但制作一个新的电视节目仍是涉及成本的。

 

非排他性:指某人在付费消费一种商品时,不能排除其他没有付费的人消费这一商品,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公共物品的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有否付费。举例来说,国防服务难以区分有付费和没有付费的人,只能同时保护国内所有人,因此具有非排他性。

 

没有付费而享用公共物品的人,被称为“便车客”(免费得益者,英文:free-rider)。

 

其他

不可分性:向所有人提供或是不向任何人提供;投资大,经营成本小;自然垄断;收费的成本过高;消费具有社会文化价值

 

【分类】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品并不是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称为“纯公共物品”;只有其中一种性质的,称为“非纯公共物品”。

 

排他的

非排他的

竞争的

私人物品(食物、汽车、衣物)

共有物品(渔业资源、水资源、煤炭)

非竞争的

集团物品(卫星电视信号、图书馆、电影)

公共物品(国防、免费电视节目、知识)

 

【公共产品与政府干预】

公共物品这一概念,是一些经济学家提出混合经济理论的重要依据。由于市场经济自身存在失灵的情况,一些经济活动必需由政府出面进行组织,政府经济部门就有某种存在的必要。

 

1848年,经济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 S. Mill)提出灯塔具有非排他性,私人生产无利可图,应由政府提供。

 

1954年,保罗·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提出,灯塔具有非竞争性,多服务一艘船,所带来的边际成本等于零。为了让社会利益极大化,灯塔不应收费,因此应由政府提供。

 

然而,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却提出反对的意见。他认为公共物品仍然可由私人提供,向消费者收费。把公共物品捆绑私人物品销售,以隔离不付费的人,便可有效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