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开展的或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跨境是指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利于降低企业汇兑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可以节省企业购汇和结汇成本,降低资金错配风险,实现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对冲,直接规避了汇率风险。同时,跨境人民币业务也有利于简化企业结算手续,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跨境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跨境结算资金不用进入待核查账户,贸易信贷项目只做外债登记、不纳入外债管理。所以将简化企业资金结算手续,缩短了结算过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明确了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还明确了业务真实性审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及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按照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而此次《通知》加大了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并拓宽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其中,《通知》所称的市场交易主体,是指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人民银行指出,将稳步推进《通知》的落地实施,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配套金融服务,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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