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联合国争议法庭(争议法庭)是联合国系统工作人员决定对争议法庭管辖范围内的实体所作、申请人认为侵犯其工作人员权利的行政决定提出质疑时向其提交申请的法庭。作为联合国大会于2009年设立的新的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一部分,争议法庭于当年开始运作。
争议法庭被视为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一审法庭”,因为在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中,它是工作人员和退职工作人员可提交申请的两个法庭中的第一个法庭。联合国上诉法庭被视为“二审”法庭。
法官:
争议法庭有九名常任的专业法官:三名专职法官(日内瓦、内罗毕和纽约各一名)和六名半职法官。根据案件数量和影响法庭工作的任何法官缺员情况,每位半职法官任何一年内的部署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争议法庭庭长在与首席书记官长协商后,每季度决定是否以及在何处部署半职法官。争议法庭法官任期七年,不得连任。
案件审理:
争议法庭案件由一名独任法官审理,但特别复杂或重要的案件除外,此时可由三名法官组成分庭审理案件。
争议法庭举行听讯、发布命令并作出有约束力的判决,这些均涉及受到申请人质疑的行政决定。当事双方,即申请人和答辩人(行政当局)都有权就争议法庭的判决向联合国上诉法庭提起上诉。
在争议法庭审理案件之前,申请者必须首先提出进行管理当局评价的请求,除非无需进行此评价(见管理当局评价)。鼓励并希望申请人向争议法庭提出申请之前,先设法通过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提供的非正式解决途径解决争议。
争议法庭书记官处:
争议法庭在日内瓦、内罗毕和纽约设有工作地点。每个争议法庭的地点均有自己的审判室和负责管理法庭工作的书记官处。每个书记官处由一名向首席书记官报告的书记官长负责。可以通过给书记官处发送电子邮件与争议法庭联系。每个书记官处向所示地理区域内工作地点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中国法官当选争议法庭法官:
2022年11月15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全会举行联合国争议法庭法官选举,中国法官在首轮投票中胜出。经联合国内部司法理事会推荐,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孙祥壮当选联合国争议法庭法官,任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自联合国争议法庭设立以来,这是中国法官首次当选法庭法官,填补了我国在联合国内部行政司法系统任职的空白。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79781.html
联合国官网
https://www.un.org/zh/internaljustice/undt/about-contac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