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外交斡旋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之一,指第三者不介入具体的争端,主要运用外交手段协助争端当事国谈判,促使其达成协议。从事斡旋的第三者,一般都是国家,但有时也有个人。国际法上早有斡旋这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但对通过斡旋解决争端的程序尚无明确规定。通常,斡旋程序有时是争端当事国一方委托第三者,有时是第三国自愿进行斡旋。在国际法上,任何国家都没有委托第三者进行斡旋的义务,而第三国也不负有为他国争端进行斡旋的义务。
斡旋第三者作用:
斡旋一般是劝告争端当事国通过谈判解决争端,有时要对双方做工作,使之同意举行谈判,并提供谈判会场、设备和通信等方便,进行事务性的协助。斡旋要求第三者不介入具体争端,只是给争端当事者以方便,它的作用是进行劝告,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现实案例:
在中方支持下,沙特阿拉伯和伊朗于2023年3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对话。10日,沙伊两国达成协议,中沙伊三方签署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沙伊双方同意恢复外交关系,开展各领域合作。4月6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秦刚在北京见证沙特外交大臣费萨尔和伊朗外长阿卜杜拉希扬签署联合声明,沙伊两国宣布即日起恢复外交关系。中国成功斡旋沙特阿拉伯、伊朗复交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来源:
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4%96%E4%BA%A4%E6%96%A1%E6%97%8B/5547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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