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指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与另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一方可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或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到期后双方换回本币,资金使用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含义:
以一定的汇率互换一定数量的双方的货币量,从而增加对方的外汇储备以应对不测之需。是国家出于提高两国的外汇储备,以平衡两种货币的供需,稳定汇率,防止(特别在金融危机条件下)出现外汇市场的混乱。体现两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具体而言,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并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互换情况:
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哈萨克斯坦、泰国、巴基斯坦、欧元区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总额为3.1万多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8年11月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近期与英格兰银行续签了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00亿英镑。202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保持不变,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协议有效期3年。
来源:
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C%AC%E5%B8%81%E4%BA%92%E6%8D%A2%E5%
8D%8F%E8%AE%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