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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推荐(13)|林忠:《数据保护的跨国规制》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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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责无旁贷。为弘扬中华法学学术精华、形成中华法学话语体系、增强中华法学国际影响力,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合作,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介绍“当代中国与国际经济法”英文专著系列项目。欢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和推荐优秀书稿,积极参与本专著系列项目,共襄“发出中国学术强音”之盛举。

 

一、作者简介

扬正气人人以诚 维权益事事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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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博士

 

林忠博士,上海瓴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在国内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毕马威法律国际总部经理、安永大中华区法律业务主管合伙人、安永法律全球汽车和先进制造行业主管合伙人等。同时,林忠博士与生命科学领域保持着紧密联系,是进博会医疗器械创新平台万疆会的创始人之一。

 

林忠博士于2009年被聘为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2011年被聘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15年获《中国法律商务》杂志China Law & Practice)评选为“亚洲法律领先律师”,20172020年连续四年获中国《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评选荣列“中国法律精英1002019年获《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评选为“公司并购受推荐律师”

 

林忠博士深耕于国际经济法领域三十年,专注于投资并购、企业合规等领域,擅长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跨境并购、反垄断以及数据保护法律服务等;致力于为医药健康、汽车与交通、科技、媒体及通信等行业的投资并购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为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遵守中国网络安全法和国际惯例提供专业建议,并且多次就数据隐私问题举办主题讲座。

 

林忠博士学术功底深厚,在律师事务之外,仍然笔耕不辍,著有多本专著,涉及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争端解决等领域,对新形势下的国际投资趋势做出研判。

 

二、著作简介

筑数据保护基石 创跨国规制未来

 

《数据保护的跨国规制》(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regarding Data Protection)是林忠博士的一大力作,以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及经济全球化为背景,结合科技创新,研究数据保护与数据利用,进一步探索数据保护跨国规制,推动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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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博士获聘成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具体而言,该著作的创新和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探索数据保护与数字经济中数据利用及数据跨境流动之间的平衡

 

20204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公布,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为要素之一,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反映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特征。随后于20224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再次重申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促进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交易流通将成为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当前世界各国数据主权意识不断增强,数据日益成为各国争夺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成为国际竞争的关键要素。

 

因此,该著作立足于中国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对如何在保护数据安全的同时推动数据流动、充分发挥数据效用,寻找数据保护与数据利用之间的平衡,展开针对性研究。

 

2、梳理和反思中国现有的数据保护跨国规制体系和问题

 

在法律制度层面,中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数据保护领域的三驾马车,基本建立了国内数据保护规制的顶层设计,为数据保护跨国规制提供了境内的制度体系保障。值得注意的是,202277,国家网信办公布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进一步为数据的跨国流动监管提供了规则指引。

 

在国际层面,作为全球数据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中国越来越重视参与数字贸易协定的谈判,并关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数据跨境监管协调。中国于202011月参与谈判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就数据跨境监管达成一致协议。2021年,中国陆续申请加入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积极参与全球数据跨境监管规则的制定。

 

因此,该著作具体梳理了中国目前的数据保护跨国规制制度,参考其他重点国家的数据保护跨国规制体系,分析中国现有规则体系的不足和局限,进一步探索解决途径。

 

3、重视结合科技创新以提高数据保护跨国规制的整体水平

 

对于高密度、高流动性的数据要素市场,传统的法律规则监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但有越来越多的新兴技术得以运用到数据保护及管理之中。例如蚂蚁集团的蚂蚁链数据隐私协作平台依托“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多种行业领先的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技术,通过区块链进行确权,在数据共享过程中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实现了全流程可记录、可验证、可追溯和可审计,提供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因此,该著作结合科技创新的新视角,探索构建更新型的数据保护跨国规制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与数据安全事件处理能力,提高跨境数据流动的监管能力和安全保护水平,为中国建设高效、高安全、高流动性的数据要素市场提供助力。

 

 

 

【本文原文刊登于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sky.cssn.cn/gjgxx/gj_zgwj/202212/t20221208_5569625.shtml,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重新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