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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 RCEP协定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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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于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上正式签署,它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并取得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最重要的成果——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

 

总体来看,RCEP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一方面,它是目前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占据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推动区域和全球经济的强劲发展;另一方面,它是区域内经贸规则的“整合器”,通过采用区域累计的原产地规则和负面清单规则不断完善产业链价值链与投资政策,促进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和整合;更重要的是它能实现高质量和包容性的统一,最大限度兼顾各方诉求,共同分享RCEP成果。

 

一、RCEP不同领域达成的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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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在网站刊发“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RCEP之二”一文中指出,RCEP在市场开放和原产地规定等方面达成了重要共识。

该文指出,就市场开放而言,RCEP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自然人移动等范围作出了调整。

 

1.货物贸易

 

在货物服务方面,15个缔约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此项安排可显著降低区域内的贸易成本,逐步释放贸易创造效应,惠及各方企业和消费者。

 

2.服务贸易

 

在服务贸易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个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推动成员国互助合作。

 

3.投资方面

 

在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做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

 

4.自然人移动

 

在自然人移动方面,各方承诺对于区域内各国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各类商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签证便利,开展各种贸易投资活动。与以往协定相比,RCEP在该方面承诺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拓展,便于人才在东亚的自由流动。

 

5.原产地规定

 

在原产地规定方面,RCEP在本地区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代表商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缔约方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即:在确定出口产品原产资格时,来自RCEP任一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可能被认定为原产,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并扩大红利。同时,RCEP在进一步丰富原产地证书的类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的出口商声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声明,并首次明确企业自主原产地声明制度实施时间表,给予企业和政府在原产地标准的落实上更加灵活的适用方法。以上原产地规定的变动,充分体现中国在这方面多样性、全面性、灵活性上的重大进步。

 

二、RCEP不同方面的规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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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提升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中,RCEP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主要包括: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以及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措施。

 

一是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方面,简化海关通关手续,运用信息技术提高通关效率。

 

二是在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方面,为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加强了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以及紧急措施等规则的执行。

 

2.服务贸易

 

在服务贸易章节,除市场准入承诺以外,RCEP还对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三个附件作出了更全面和高水平的承诺,对专业资质互认作出了合作安排。就金融服务附件而言,针对金融监管透明度作出高水平承诺,创造更加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而电信附件和专业服务附件分别制定新的规则框架和开展交流安排,鼓励各方在相关领域进行磋商。

 

3.投资章节

 

在投资章节中,除投资自由化规定以外,还包括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措施,对区域内各方在投资领域公平公正待遇、损失补充、投资争端解决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投资保护条款,将为区域内各成员国投资者营造一个开放、透明、便利的投资环境。

 

4.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方面,RCEP包含83个条款和过渡期安排、技术援助2个附件,整合成最全面的知识产权内容。

从知识产权目标设定可知,在RCEP中它不再由发达国家主导,而是兼顾所有成员国的经济现状求同存异,采取更加开放平等包容的保护措施。此外,RCEP知识产权章还具有全面性、稳健性。它涵盖范围广泛,对涉及的不同事项作了详细规定,而且在成员国的实体义务方面基本上没有超出此前TRIPs等协定的要求。总体来说,RCEP大量吸收了国际上其他自贸协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并依据东亚的发展情况作出特色调整,意义深远。

 

三、RCEP协定签署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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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作为当前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它的签署对中国乃至东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对中国的发展意义

 

RCEP将成为新时期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RCEP中贸易服务、投资领域规则和措施的整合与提升将进一步释放巨大的市场潜力,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往来,优化对外贸易和投资布局,构建更高水平且与国际规则对标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RCEP将助力我国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由于加强了区域内各国贸易的合作便利程度,使我国各产业能积极地参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助力国内外双循环格局的相互促进,RCEP将显著提升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含金量”。

 

RCEP签署后,我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将达到19个,自贸伙伴将达到26个。而且与日本建立了自贸关系,成为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大突破。

 

2.对推动东亚区域的作用

 

商务部表示,RCEP将有力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在逆全球化呼声高涨、全球经济进入瓶颈期的背景下,RCEP自贸区的建成显然为全球经济的发展吃下“定心丸”。

 

RCEP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全力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的发展。RCEP将显著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它不断优化区域内整体营商环境,通过加强合作交流和技术援助来弥合成员国的发展水平差异,追求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RCEP将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RCEP最大限度地兼容各成员国的经济水平,在经济结构上高度互补,共同承诺开放市场以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升级发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国际贸易投资大幅下滑、世界经济陷入严重衰退的大背景下,RCEP协定的签署将大大激发经济和市场活力,逐渐发展成为开放合作的标杆,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