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政热词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专题 > 每日时政热词 > 正文
 

拉丁美洲议会 Latin American Parliament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


 

成立日期:

196412711日,在秘鲁国会倡议下,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智利、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委内瑞拉和墨西哥等13国的119名议员在秘鲁利马召开会议,决定成立拉丁美洲议会。

 

宗旨:

促进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团结和地区一体化。

 

成员:

由拉美和加勒比的23个国家和地区的议员组成: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荷属阿鲁巴、荷属库拉索、荷属圣马丁、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苏里南、乌拉圭和委内瑞拉。每个成员国议会各选出12名议员作为拉美议会议员参加活动,其任期由各成员国议会确定。

 

组织机构:

1大会:最高权力机构,1995年以前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1995年修改后的新章程规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2领导委员会:大会休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举行特别会议。由议长、候补议长(2名)、副议长(每成员国1名)、秘书长、候补秘书长(1名)、秘书(3名)、前议长和协商理事会等组成。议长由各成员国议员轮流担任。

3)总秘书处:办事机构,兼有协调和监督的职能。负责召集会议,协助领导委员会准备大会议程和起草工作文件,散发协议、提案或声明,执行预算并向大会提出财政报告等。

4)常设委员会:负责分析、研究和调查工作,分别为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经济、社会债务和区域发展,政治、市政和一体化,人权、司法和监狱政策,教育、文化、科技和通讯,能源和矿产,性别平等、儿童和青年,劳动、社会保障和司法事务,环境和旅游,土著人和民族,卫生,公民安全、打击和预防贩毒、恐怖主义及有组织犯罪,公共服务与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等委员会。

5)协商理事会:咨询机构,负责立法和政治咨询工作。

6)特别委员会:经济紧急状况委员会,拉美监狱政策委员会,美洲自由贸易区研究委员会。

 

 

 

来源: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8B%89%E4%B8%81%E7%BE%8E%E6%B4%B2%E8%AE%A

E%E4%BC%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