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政热词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专题 > 每日时政热词 > 正文
 

海牙和平会议 Hague Peace Conferences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简介:

海牙和平会议(Hague Peace Conferences),1899年和1907年在荷兰海牙召开的两次国际和平会议,又称海牙会议。19世纪末,帝国主义国家为重新瓜分殖民地、争夺欧洲和世界霸权,展开了军备竞赛,其中尤以英、德两国之间的竞争最为激烈。俄国因国内财政拮据、工农运动蓬勃发展,在大国争霸中感到力不从心。为了赢得时间,限制对手,1898824日俄皇尼古拉二世(18941917在位)建议在海牙召开和平会议,并邀欧、亚及北美各独立国家参加。各国对沙俄的和平倡议虽持怀疑态度,但为了实现各自的外交目的,都没有表示拒绝。

 

会议结果:

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后,帝国主义国家军备竞赛愈演愈烈。在同盟国和协约国两大军事集团斗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于1907615日至1018日在海牙召开。会议对1899年的3项公约和1项宣言进行了修订,并新订了10项公约,总计13项公约和1项宣言。海牙诸公约依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类。(2)战争开始和中立国权利与义务类。(3)战争法规类。第三类条约是海牙公约的主体部分,它从陆战、海战、空战等不同方面,限制了作战手段和方法,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战斗员、战俘和伤病员的待遇。另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条约是《禁止从气球上或其他新的类似方法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这是关于空战的唯一的国际公约。

 

海牙公约的历史意义:

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会议所编纂的公约许多至今仍然有效,为嗣后战争法的编纂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对在战争中实行人道主义原则起了促进作用。海牙公约具有普遍效力,尽管每一公约都包括“只有在所有交战国都是缔约国时方能适用”的条款,但由于这些公约所包括的许多原则和规则是公认的国际惯例,因而适用于一切国家。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不仅将海牙公约适用于缔约国(如德国),而且也适用于非缔约国(如捷克斯洛伐克),并依据公约的原则对违反战争法规的战犯予以定罪和惩处。但是,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在军事上的应用,海牙诸公约的许多内容已经过时。为适应现代战争需要,1949年的日内瓦四公约及1977年的《日内瓦四公约附加议定书》对海牙公约所包括的许多战争法规作了确认、修改和发展。

 

 

 

来源: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5%B7%E7%89%99%E5%92%8C%E5%B9%B3%E4%BC%9A

%E8%AE%AE/1614671?fr=ala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