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理性预期是在有效地利用一切信息的前提下,对经济变量作出的在长期中平均说来最为准确的,而又与所使用的经济理论、模型相一致的预期。因在经济分析中假定经济行为的主体对未来事件的“预期”是合乎理性的而得名。又译合理预期。理性预期的思想最初由美国经济学家J·F·穆思在《合理预期和价格变动理论》一文中提出,70年代由芝加哥大学的R.E.卢卡斯和明尼苏达大学的T·J·萨金特和N·华莱士等人作出了进一步发展,并逐渐形成理性预期学派。
本质作用:
理性预期本质上是一个均衡概念,而不仅仅是指个人行为的理性假设,只有与市场均衡融合在一起时才能正确地理解理性预期以及理性预期均衡(REE)。REE中的信息需求并不会更多:交易者只需知道产生均衡价格的随机过程。虽然市场出清理论告诉经济学家决定价格的根本性结构因子(如成本和需求函数的形式),但在均衡时,交易者无须知道任何经济结构形式方面的知识,他们只须知道价格和决定产出的随机因子之间的关系。所以,理性预期的本质是,市场参与者拥有关于经济体系的一些经济信念,可以把他感兴趣的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联系起来。理性预期具有两种特性。
根据理性预期理论,政府应放弃实行相机抉择的财政金融政策,应把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目标放在防止和减少通货膨胀而不是失业上,把最理想的物价水平作为其唯一的政策目标。
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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